一、办理条件
(1)借款申请人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2)借款申请人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后账户留存)6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缴存正常;
(3)信誉良好,收入稳定,具有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申请人及及其共同偿还人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5)提供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或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等用于自住住房消费的证明;
(6)能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
二、 所需申报材料
1、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借款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6份,其它复印件2份);
2、婚姻(直系或旁系血亲)关系证明复印件(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未婚的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或居委会出具未婚证明,离异的出具离婚证复印件,直系或旁系血亲的由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关系证明)(2份);
3、借款申请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4、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书》复印件(2份);
5、不低于总房价30%(90㎡(含)以下住房为20%,二套房为50%)的首期付款凭证复印件(2份);
6、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最新工资单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2份);
7、《借款申请人征信报告》(1份);
8、《朔州市职工家庭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统一样表)。
特别提示:
1、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时,上述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携带原件;
2、申请此类贷款所购住房必须是经中心评审合规的住宅项目内住房;
3、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地购买商品房的,需由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使用情况证明。
三、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
贷款申请资料齐全,审批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放贷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
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 朔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四、设立依据
朔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五、表格下载
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利率与万元月等额本息还款表
朔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担保评审申请表
电话:0349-2028081 邮编:036002 晋公网安备 14060202000044号